《北京交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》印发
北京交通大学关工委2007年3月换届后,即着手修改2003年制定的“工作规则”。关工委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,进行了认真调研。根据新形势、新任务的要求,对原关工委“工作规则”加以修改,提出修改草案交关工委常务工作会议讨论;根据常务会议的意见,工作小组再次修改,提交关工委主任会议讨论,形成文稿,经关工委常务工作会议审阅、修改后,印发给全体委员征求意见,形成“工作规则”讨论稿。
2008年1月底,北京交通大学关工委召开三届三次全会,全体委员对《北京交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》(讨论稿)认真审阅、通过,上报校党委。
2008年3月26日,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下发“党办发〔2008〕4号”文件:“关于印发《北京交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》的通知”,指出 “工作规则”“经校党委批准,请认真贯彻执行”。
学校已将《北京交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》印发校内各单位。
附:《北京交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》
报: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 北京教育系统关工委 校领导
送:党校办 组织部 宣传部 离退休工作处 学生工作部
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
发:顾问 委员 学院关工委
编辑:何玉珍 核稿:赵洪义
北京交通大学关工委
2008年4月1日